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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关于组织验收马铃薯相关项目的通知

蔬菜网  时间:2011/12/30  来源:种植业综合处   阅读数:563   网友评论:10

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省农科院,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贵州省省级马铃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黔财农[2009]5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全面评价近两年马铃薯相关项目的实施效果,我委决定组织对2008-2009年度、2009-2010年度的 “马铃薯专项项目(黔财农[2009]197号、黔财农[2009]198号、黔财农[2010]299号)及2009年、2010年马铃薯原种补贴试点项目(黔财农[2009]285号、黔财农[2010]268号)等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检查项目实施的相关依据和项目总结,判断是否完成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指标。

  2、管理措施到位情况。检查文件、图片等相关痕迹依据和项目总结,判断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有力。

  3、技术措施到位情况。检查方案、图片、名册等相关痕迹依据和培训、试验、技术等总结材料,判断技术措施是否先进合理、是否到位、是否有创新性。

  4、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检查原始凭证、帐册等相关痕迹依据和项目财务决算报告及资金审计报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必须提供项目资金审计报告]。判断资金是否到位、使用是否符合要求、管理措施是否规范有效。

  5、效益情况。对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作出科学合理评价。

  二、验收组织方式及时间

  验收分为省级抽验和委托各市、州、地农委验收两种方式。省级由省农委组成4个验收组在年前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抽验,有关市、州、地农委派1至2人参加验收组。省级未抽验的项目,委托相关市、州、地农委组织验收。

  省农委分组及抽验项目:

  *组:张太平总农艺师带队,委纪检监察室、财务处、种植业综合处、粮油处、计划处参加,验收项目点毕节地区。具体为毕节地区农科所(09、10年原原种),毕节地区农推、土肥、种子、经作、植保站、威宁、毕节市(09年一级良种),威宁雪山(09年批发市场),威宁(09年专用薯),毕节泰丰公司、威宁白岩、威宁南方(10年原种库),威宁恒丰、草海(10年批发市场),毕节、威宁(09、10年原种补贴)。

  第二组:委种植业综合处带队,委财务处、种植业综合处、审计处、省农推总站参加,验收项目点为六盘水市、安顺市。具体为安顺市农科所、盘县农科所(09、10年原原种),安顺市农推站、六盘水市土肥站、盘县、水城(09年一级良种),六盘水市农推站(09专用薯),乌蒙山公司(09年原种补贴,10年原原种、原种库),六盘水果品厂(10年批发市场),盘县、水城(09年、10年原种补贴)。

  第三组:委财务处带队,委种植业综合处、科教处、经作处、省植保植检站、省土肥工作站参加,验收项目点为贵阳市、遵义市。具体为贵阳市农推站、修文、遵义市农推站、土肥站、种子站(09年一级良种),修文(09、10年商品薯),仁怀(09年专用薯、批发市场、原种补贴,10年原种库),遵义县(09年专用薯、原种补贴,10年原原种、原种补贴)。

  第四组:委种植业综合处带队,委财务处、粮油处、省种子管理站、省果蔬站参加,验收项目点为黔南州、黔东南州、铜仁地区。黔南州农推站、黔东南州农推站、黔东南州经作站(09年一级良种),都匀市、贵定、黎平、从江、锦屏、铜仁(09年专用薯),荔波、黎平、从江、锦屏、铜仁市(10年商品薯),从江(09年批发市场)。

  验收时间为2012年1月4日至1月15日,具体时间由各验收组和各市、州、地农委在以上时间段自行确定。

  三、材料要求

  1、验收表和验收报告。由验收组按照本通知验收内容进行全面阐述,提出验收意见,填写验收表和验收报告(样式见附件1、2)。

  2、各项目承担单位将实施方案批复、项目总结报告、项目财务决算报告及项目资金审计报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提供)装订成册,按一式8份准备。

  3、相关附件材料,包括财务原始凭证、帐册、文件、证书、证明、评价报告、中期小结、相关试验总结报告、图片等各准备1份备查。

  验收结束后,各市、州、地农委将验收表和验收报告各1份报送我委种植业综合处。时间为2012年2月15日以前。

  此次验收成果将作为我委评价各项目实施效果及今后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请委各验收小组和各市、州、地农委把好验收质量关,按时完成验收任务。

  各项目承担单位接本通知后,要认真作好验收准备,积极配合搞好项目验收工作。特别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联系好会计核算中心的财务人员持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相关资料参加验收会,或将原始凭证、帐册等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相关痕迹资料复印待查。若无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相关痕迹资料,则该项目将不予验收。

  另外,省种子管理站、省农推总站、省植保植检站、省土肥站实施的2009-2010年度马铃薯专项项目,省种子管理站、省农推总站、省植保植检站实施的2010-2011年度马铃薯专项项目,省马铃薯研究所实施的2009-2010、2010-2011年度年度马铃薯专项项目,贵州省金龙马铃薯公司实施的2009年马铃薯原种补贴项目、2010- 2011年度马铃薯专项项目,省农委将由部分委领导和省农科院及委相关处室的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于2012年2月上旬在贵阳召开项目验收会议进行项目验收,请上述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作好验收准备。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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