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蔬菜直通车不得挪作他用
蔬菜网 时间:2019/6/12 来源:新京报 阅读数:405 网友评论:8
北京的社区蔬菜直通车将统一外观、统一编号;不得从事社区蔬菜直通车以外的经营活动,违规*,将取消该直通车运营编号,直通车企业所属车辆,累计三车次违规,该直通车企业退出区商务部门直通车企业库。
6月11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商务局获悉,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社区蔬菜直通车管理的指导意见》,对蔬菜直通车的定位及设置、企业相关职责、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职能分工等进行明确,进一步加强蔬菜零售网点建设。
直通车企业名单定期更新,明确退出机制
《指导意见》明确,蔬菜直通车是在蔬菜零售网点空白或不足的社区,在特定时段、特定区域设立,以售货车为载体,销售蔬菜等生鲜农产品的零售方式;应设置在小区内;统一外观、统一标识、统一编码。
各区商务部门每年应向社会征集直通车企业,对符合《社区蔬菜(肉类)直通车设置和管理规范》的企业,定期纳入直通车企业库并予以公示。
直通车是蔬菜零售网点的一种阶段性补充方式。街道和社区在配置社区蔬菜零售网点时,要积极征求业主意愿,对蔬菜零售网点方式进行选择。区商务部门应逐渐以规范、固定的蔬菜零售网点替代直通车。
另外,区商务部门应建立直通车日常考评制度。通过不定期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对直通车的运营进行监督。
同时健全了退出机制。对于出现违规行为等不符合要求的直通车企业,区商务部门应及时从直通车企业库中删除;定期将直通车企业库调整情况和直通车运营情况报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商务局定期更新本市生活性服务业品牌资源库中直通车企业名单。
出现违规行为的直通车将被取消运营编号
直通车运营车辆,应符合北京市社区蔬菜直通车车辆相关标准,统一外观、统一标识、统一编码。记者在《指导意见》中看到统一的车厢侧面外观,车身统一喷涂“北京市菜篮子工程”字样,标明“社区蔬菜直通车 第X号”,并附带公司名称,企业服务电话等内容。
《指导意见》规定,直通车运营车辆,不得从事社区蔬菜直通车以外的经营活动。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各区商务部门应取消该直通车运营编号。直通车企业所属车辆,累计三车次出现违规行为,该直通车企业退出区商务部门直通车企业库。
对经商务部门统一编码的直通车,确需于6至23时进入五环路以内行驶的,由北京市商务局汇总通行需求,并函告北京市公安交管局,由北京市公安交管局按需核发通行证件,保障运输高效有序。
另外,物业或房屋管理单位等,不得收取直通车进入社区的占地费、场地费等费用。
本次5部门制定《指导意见》,是为了进一步加强蔬菜直通车管理。据了解,社区蔬菜直通车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北京市蔬菜零售终端的一种重要的补充模式,在保障市民基本生活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北京市商务局组织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制定了《社区蔬菜(肉类)直通车设置和管理规范》,促进了北京市社区蔬菜(肉类)直通车的规范发展。但仍存在管理方面不够规范、垃圾回收不及时、服务质量不够高,蔬菜直通车企业的进入、退出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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