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洋葱 节瓜 菜豆 白菜 甘蓝
热门新闻:

您目前所在位置:蔬菜网首页 > 行业资讯 > 资讯列表 >  黑龙江省冬春蔬菜储备不低于5至7天消费量

黑龙江省冬春蔬菜储备不低于5至7天消费量

蔬菜网  时间:2018/12/8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阅读数:457   网友评论:11

  黑龙江是我国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省份之一。近日,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通知的通知》。根据《通知》,我省各城市冬春蔬菜储备规模应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5—7天的消费量。根据情况可适当增加部分调剂蔬菜,满足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

  2017年,我国开展冬春蔬菜储备制度,这项制度是北方大城市蔬菜保供稳价的重要手段,对保障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和灾害天气期间蔬菜市场的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通知》,2018/2019年度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已经开始,我省将因地制宜确定储备品种及规模,在耐贮存蔬菜品种基础上,根据情况将适当增加部分调剂蔬菜,满足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

  依据《通知》,我省将着手建立储备机制,完善补贴标准、运行保障等,引导金融机构对企业开展蔬菜收购、产业化经营等给予信贷支持,鼓励建立动态轮换储备机制,探索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储企业。除落实政府储备外,还将结合本地情况,通过市场手段增加冬春季节蔬菜供应量,建立蔬菜保供稳价体系,配合冬春蔬菜储备投放,增加特定时段的市场吞吐规模,进一步提高市场调控力度。

蔬菜网编辑:agronetshenqi
蔬菜网微博

转发到:

看完上面的新闻,您觉得?

不好

蔬菜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注明“稿件来源:蔬菜网(Vegnet.com.cn)”的所有文字、数据、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蔬菜网”(Vegnet.com.cn)所有,任何企业、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使用。凡经本网协议授权,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蔬菜网(Vegnet.com.cn)”,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蔬菜网(Vegnet.com.cn)”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蔬菜网(Vegnet.com.cn)”,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因互联网信息的冗杂性及更新的迅猛性,本网无法及时联系到所转载稿件的作者,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作者见稿后两周内及时来电或来函与“蔬菜网”(Vegnet.com.cn)联系。

本站所用的字体,如果侵犯到您的版权,请告知我们 service@agronet.com.cn,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