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保定润佳果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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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业果蔬商贸有限公司加盟店组织章程
*条 本加盟体系是指运用连锁店的组织形式以实现“润佳”经营的合理化、品牌化,同时以能做到开设门店充分满足顾客需求为基本理念。
第二条 为更好的扩大“润佳”这一品牌的影响力,本公司除了自己经营直营店外,另予以特许加盟店。
第三条 规定“润佳”加盟店的组织活动,确立加盟店和本部(以下称总部)的权利和义务,加盟店的营运制度、经营管理制度与应遵守的基本原则等条款。
第四条 “润佳”的商标所有者为保定市天之业果蔬商贸公司总部,要主持选定加盟店,组织持续发展的营运方式、制度制约,以管理管辖全体加盟店。
第五条 店面所有者的加盟商,可在“润佳”商标所确定的商圈内,有独占(或优先)的经营权利,但须在所定的整个经营体制上遵从本规章,负有诚实经营的义务;不准从总部进货商品提供给非加盟商。
第六条 使用“润佳”的商标经营店铺,使用“润佳”的商标进行广告宣传活动,不准诋毁本组织的名誉及信誉。
第七条 公司总部配送中心统一配货,减少运输成本,降低采购价格,确保果蔬质量。
第八条 加盟店有自主经营权和管理权。
第九条 公司总部负责提供品牌支持、经营支持、企业识别系统支持、(提供开店选址、加盟店标准形象设计图,装修指导等。)宣传支持和咨询支持。
第十条 加盟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双方可选择继续加盟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