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莱州市鲁丰种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蔬菜网 时间:2014/10/31 来源:鲁农种字〔2014〕24号 阅读数:625 网友评论:9
各市农业局(农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评审,莱州市鲁丰种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符合杂交玉米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经营条件、滨州泰裕麦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杂交玉米种子以外的相关农作物种子经营条件山东麟城种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符合杂交玉米种子及其亲本生产条件、单县种子公司等13家企业符合杂交玉米种子以外的相关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条件,核发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同意诸城市田丰种业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变更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相关事项。
现予公布。
山东省农业厅
2014年10月24日
相关新闻
- 好
- 不好
蔬菜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注明“稿件来源:蔬菜网(Vegnet.com.cn)”的所有文字、数据、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蔬菜网”(Vegnet.com.cn)所有,任何企业、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使用。凡经本网协议授权,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蔬菜网(Vegnet.com.cn)”,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蔬菜网(Vegnet.com.cn)”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蔬菜网(Vegnet.com.cn)”,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因互联网信息的冗杂性及更新的迅猛性,本网无法及时联系到所转载稿件的作者,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作者见稿后两周内及时来电或来函与“蔬菜网”(Vegnet.com.cn)联系。